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选修课选课开课管理流程(2014.12修订)
1.本开课管理流程适用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a) 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程模块的课程
b) 各年级各专业本科生进行选课工作
2.每学期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工作安排,学院会在启动正式排课前的至少一周时间,通知各专业班学生进行专业选修课模块的选课工作。要求各学生班以及学生本人按照本规定的选课流程进行有关选课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
3. 各学生班必须严格按照教研办发出的选课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选课截止时间后,原则上不再对确定的选课名单做变更。
4.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或专业负责人的指导意见进行选课,并满足各对应学期应选修的最低学分要求。
5.在不影响教学效果的前提下,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出多选课程的要求,需经专业负责人(或分管院长)同意, 方可增选课程。
6.本管理流程由学院教研办负责解释,自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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