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院务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陈镇新 时间:2018-09-11 点击数:
9月4日下午,在行政西前638学院会议室,召开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务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党总支纪检委员、副院长夏建荣同志主持,刘永慧、宋刚、张发根、陈镇新等委员参加了会议。
根据学校“中共广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大学设立学院院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设立院务监督委员会,由党总支纪检委员、副院长夏建荣同志担任委员会主任,院务监督委员有:刘永慧、宋刚、张发根、陈镇新。
会议首先由夏建荣主任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中共广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大学设立学院院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职责、基本权利、基本义务、工作制度、工作要求等各项重要内容。
本次会议明确各委员的工作职责分工,由夏建荣同志全面负责院务监督事务,宋刚同志负责院务决策监督及其他事项监督,刘永慧同志负责执行力监督及重大事项监督,张发根同志负责财务监督,陈镇新同志负责设备采购监督。在会上院务监督委员们各抒己见,就工作内容及要求进行讨论;同时制定了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切实做好院务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夏建荣主任强调,设立院务监督委员会是我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举措,我们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为推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上水平工作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