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2004年,设有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和环境教育中心等机构。已培养本科生近2000人,硕士研究生120余人。目前在校本科生550人,硕士研究生233人。
学院(含大湾区研究院)现有教职工105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学科教授人数26人,副教授33人,包括曾经入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1人,曾入选CJ特聘教授1人,曾入选其他国家重大人才项目1人,CJ学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博士生导师8人。
学院现有“珠江三角洲水质安全与保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放射性核素污染控制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省部级科研教学平台。实验室面积5000平方米,拥有高精度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仪、超低本底液体闪烁仪等大型科研仪器,总价值1亿元。
学院于2009年获得环境工程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是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区域水环境安全与水生态保护”重点学科群,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获C-等级。环境工程在广东省内同类专业中,2016年首家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021年6月再次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2021年3月,我校环境/生态学首次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2021年6月,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上海软科全国排名34位,位居全国前17%。
学院设立了“广州大学-林雪平大学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并与美国、加拿大、英国、芬兰、瑞典、意大利等国家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100余项,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多项奖励,获发明专利20多项,出版著作、教材10余部。
一、招收类型
(一)师资博士后,聘期“2+3”年。首个聘期(前2年)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考核优秀的,留校任教,进入第二个聘期(3年),聘全职特聘或百人计划人才。
(二)计划内博士后,聘期2年。工作期满(有培养协议的除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招收领域
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地质学、农学、生态环境、环境科学、材料与化学、生物学、生物与植物专业、地球化学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年龄一般应在35 周岁以下;
(三)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四、在站期间待遇
(一)薪酬福利
年薪+住房/租房补贴+工会福利待遇
根据申请者学术水平、工作计划、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分A、B、C三类。
1.年薪应发36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A类业绩优秀的44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经费来源于国家(省)、市、学校。
2.可按学校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房或公租房。如未享受学校住房,按2000元/月(2.4万元/年)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二)科研启动费
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20万元。
(三)项目申报
学校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和“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等项目。如入选,将按相关政策提高相应待遇。
(四)职称评审
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
五、出站留校
(一)师资博士后首个聘期(2年)出站考核优秀的,聘全职特聘讲师/副教授,签订3年聘用合同。出站考核优秀且业绩突出、符合当年百人计划人才引进条件的,经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进入事业编制,另行商定聘用合同。出站考核达不到优秀的,按规定出站,不进入第二个聘期。
(二)计划内博士后出站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出站考核结果优秀的,可参照师资博士后进入第二个聘期。
六、出站留穗留粤后续资助
(一)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且未满40周岁的出站留穗博士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租入住85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补贴100万元。
(二)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
(三)在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获得博士学位,可申请“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申请住房补贴40万元,但不重复享受广州市安家费待遇。
七、导师名册
合作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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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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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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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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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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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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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水污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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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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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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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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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典型毒害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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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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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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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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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技术、环保机械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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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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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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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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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水污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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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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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荣 、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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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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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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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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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唐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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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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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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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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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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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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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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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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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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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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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控制和环境功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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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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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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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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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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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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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方式
本招聘常年有效,申请人可随时联系我校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应届博士生应保证能够在申请当年毕业,如未能按期取得学位证,不保留录用资格。
(一)申请人先联系合作导师,导师同意招收后,将广州大学博士后申请表等申请材料交至招收单位(导师所在二级单位)审核。进站申请有关程序及材料要求:http://rsc.gzhu.edu.cn/info/1053/2230.htm>(链接附件含各招收单位联系方式)。
(二)申请人亦可将简历发至rscbsh@gzhu.edu.cn(邮件主题:本人名字+合作导师名字+毕业学校+研究方向),由我校博管办转递至相关招收单位,导师同意招收后将通知申请人提交材料至招收单位。
九、联系方式
学校博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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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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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936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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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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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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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936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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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要学院人事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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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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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24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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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