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2014.12月修订)
本工作方案是旨在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工作流程,并根据《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程》、《关于做好我校XX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如下:
1、每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学院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系按照要求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并报备学院教研办。
2、每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前,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精神,
拟定当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各专业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填报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登记表》并报批系主任、教学院长进行审核。
3、经审核后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于每年12月,由学院教研办通过“系统”公布选题,指导教师等信息;学生在通知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上进行选题确认。
4、 每年12月31日前,各系应对指导教师、学生及相关人员进行思想动员,公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计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等;指导毕业设计教师在“系统”上填报任务书;指导毕业论文教师口头向学生下达任务。组织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诚信书。
5、第二年2月下旬,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在“系统”上填报《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进行审阅。
6、3月上旬,学院组织前期检查自查工作,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前期审核,并请专家在“系统”上填报《广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前期)、选题分析和工作总结,教务处将随机抽查。
7、4月中下旬左右,学院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并请专家于该学期第10周五前在“系统”上填写《广州大学本科别用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中期检查表,教务处随机抽查。
8、学院预警机制于每年4月20日启动,整体情况如下:
(1)、4月20-5月1日前,各系自查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并将存在问题通报学院备案(重点报进展不理想情况的学生名单);
(2)、5月1日-5月10日,各系启动第二次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自查,将严重滞后的学生名单上报学院,学院核实后,公布第一轮黄牌警告,并给出限期整改时间。要求“黄牌学生”在规定时间限内进行整改。
(3)、5月11-5月20日,各系最后一次将严重滞后的学生名单上报学院,学院核实后,公布红牌警告名单。对提出“红牌警告”的学生,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汇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对红牌警告”的学生进行核实复查,并审核该生的毕业答辩资格,确定其是否具备正常进入毕业答辩环节。
9、5月上旬,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初稿),并不迟于5月20日前给出建议答辩学生名单。
10、5月20-25日前,学生上传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指导教师在“系统”上撰写评语、评定成绩,学院组织教师(或外聘专家)评阅论文。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和认定工作。
11、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年6月5日前后。每年5月30-6月5日前,学院在“系统”上填报答辩安排表,成立最终专业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抽取集中答辩的学生名单、学院组织集中答辩和全面答辩。
15、答辩后两天内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小组将当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完毕。
16、一般在每年的6月8日前后,学院通过“系统”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创新奖名单。每年6月12日前后,学院组织检查,在“系统”上填写《广州大学本科别用论文(设计)工作分阶段检查表》(后期)
17、 不迟于6月20日前两系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给学院,同时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交学院归档。7月10日前后,学院统一在“系统”将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上报教务处。
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研办。自二0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