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确保教学质量的保证体系
理论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细则(修订稿)
为进一步保证教学质量, 提高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 根据“广州大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以及“环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指导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内容的要求,特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细则》。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如下所述。
一、对试讲的要求
I. 对于新上讲台或由非教学单位调入的教师,必须进行在课程开始讲授之前完成试讲。
II. 试讲时的主要听课人员由试讲人员所在系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全体教师参加。在试讲完 毕后,必须将相关人员的意见反馈给试讲的教师,以协助提高教学水平。对于问题较多的,则由导师或指派相关的有经验教师进行辅导,以尽早改进。
III. 对于试讲效果极差的人员,应责成其重新准备,并由导师或指派相关的有经验教师进行辅导。在适当的时候,另外安排新一轮试讲。如仍然无法达到基本要求,则应停止该试讲人员授课任务,由其他合格教师接手。
二、对教学教案的基本要求
I. 对于开新课或新开课的教师,必须在课程开始前作好有关课程教授的备课工作。
A. 开课前所完成的备课量应不少于所开设课程的计划学时的1/3,方可进行课程的教授。
B. 有关的教学进度必须与课程大纲的要求相符,并交由所在系的教学系主任进行审查。
C. 教案编写过程中,必须明确大纲中规定的重点和难点,并在分析和文字阐述中予以重点标示
II. 对于老教师或非开新课的教师,备课教案的编写也必须在开课前完成修订。
A. 教材不更换时:应对以往教案中的缺陷和存在错误,进行适时修订。其中工程类课程的教案,应重点更新和修正教材中与新颁布标准或规范不相符的知识点。
B. 更换新教材时:教案的修订和补充,必须在开始前完成不少于课程的计划学时的70%。并注意关键知识点的一致性,如做特殊处理,应在教案中有所标示。
C. 对采用讲座方式,而没有指定教材的专业任意选修课程,必须在教案中列明参考的资料或参考教材清单。教案中难重点的教授出处,应有明确标示。
D. 课程教案的更新量:
1. 对于专业主干课程:
a. 不更换教材的教案,应根据学科发展动态即使进行更新;
b. 更新教材的情况,课程教案的更新量,应与教材匹配,且更新后的教案使用周期,同不更换教材的要求。
2. 对于专业任意选修课程的要求,可参照专业主干课进行。
E. 有关的教学进度必须与课程大纲的要求相符,并交由所在系的教学系主任进行审查。
F. 教案编写过程中,必须明确大纲中规定的重点和难点,并在分析和文字阐述中予以重点标示
III. 对采用多媒体教案的教授和备课要求:
A. 自行开发的电子教案:
1. 教案的制作必须在注意课程内容体系的同时,能够反映教学大纲中难、重点的要求;
2. 教案的制作技术要求,参照“广州大学多媒体课件制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B. 购置的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
1. 应注意所购置课件的教材依据,是否和所选用的一致,并且能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2. 不提倡全程采用购置电子教案授课,鼓励教师在此基础上做二次开发和个性化教学设计。
三、教学质量评估
I. 学院领导班子、各系负责人:
A.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并应将每次听课的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如条件允许,应将本系该学期有授课任务教师的授课听一遍,以了解和掌握专业教师的整体授课水平和质量。
B. 对于存在的共性问题,应根据需要,通过教研活动来讨论解决。
II. 对于青年教师:
A. 根据学院培养制度的要求,每学期必须听课不少于8次。
B. 对于计划承担的新课程,应全过程随堂听有关老教师的授课。
C. 应根据个人的教学情况,不定期书写教学总结,提交给导师或专业系负责人。相关人员应根据汇报材料的情况,经常进行辅导或研讨,协助青年教师尽快过好“教学关”。
III. 教学质量评估应严格按照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
A. 相关的评议表和结果,应在每学期结束前,由专业系统一收齐,并交到学院教研科。
B. 采用网上评议的,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和操作要求,严格完成。
IV. 关于学生评教:
A. 各班主任应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学生座谈会,配合学院做好学生评教工作
B. 座谈会重点收集有关教师教学情况、课程开设、教学手段与方法等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到学部。根据有关意见的情况,分门别类的进行分析、处理,并将相关意见反馈给相应的教师和部门,以做改进和提高。
四、教材编写和选用
I. 教材选用:
A. 应根据课程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来选用合适的教材。不能为选用自编教材而更改有关的基本要求;
B. 在选用教材时,应尽可能选用“面向21世纪”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或全国优秀的教材。如无上述教材,也应优选近三年出版的高校教材或经典教材。
C. 各系(专业)负责人应对教师所选教材进行把关和审核。只有经过系确认后的教材选用清单,才可提交学院教研科,执行后续的采购。
II. 鼓励学院教师参与教材的编写。
A. 有关的教材立项和选题要求,按照广州大学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B. 学院优先选送专业主干课程教材、结合教师科研成果转化的特色教材的编写和立项申报
五、其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实施细则,参照广州大学教学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细则与广州大学相关文件规定若发生冲突,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六、本细则从 2006年 1 月 1日开始实施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5年12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实践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细则(修订稿)
为进一步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提高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 根据“广州大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广州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程”、 “广州大学实习工作管理规程”、“广州大学实验教学工作规程”以及“环境学院实验教学体系”等文件有关规定和内容的要求,特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细则》。
本《实践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如下所述。
一、 实验教学
1. 实验课程教材的要求
a) 实验课程必须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b) 应当选用较高质量的教材或指导书;也可以根据实验课程自身特点和要求组织具有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实验人员编写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c) 实验教学拟采用的实验指导书须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能提供给学生使用。
2. 实验项目的开设要求
a) 实验项目的确定或更新要以实验教学大纲为依据。
b) 新开的实验项目要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新开实验项目申请表”,同时提供预做或试做记录、实验报告等资料,由系和学院实验室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合格,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对学生开出。
c) 更改实验项目要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实验项目变更申请表”,系审核、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3. 主讲实验课的教师资格要求
a) 承担单独设课实验课的主讲教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承担过该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或实验指导任务的教师。
b) 承担非独立设课实验课的主讲教师,原则上应是该门课程的教师。实验课的辅导教师必须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c) 首次上岗的实验课教师必须试讲、试做实验,提供讲稿、试做记录和实验报告等材料,经学院实验中心主任组织审查认可后,报学院主管院长后,方可独立指导实验。
4. 实验课程考核要求
a) 实验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成绩合格后,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
b) 考核应主要采用能力考核方式,根据学生实验报告撰写及实验考试、考查等成绩,再结合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及出勤情况给予综合评分。
c) 理论课程的实验部分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记入该课程的总成绩(可根据实验课的学时确定应占的比例);
d) 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应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分别考核,综合确定成绩。
e) 学生上实验课不得缺课。因故未完成规定实验或项目的应当补做(无故缺课的学生必须书面检查,经实验课教师同意后才能补做实验),补做之后方能参加该实验课的考核。未参加实验课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理论课的考试、考查,成绩以0分计。
f) 学生经同意免听的理论课,其实验部分不得免做;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5. 对专职实验室人员的要求
在学院实验室主任的统筹安排下,作好各自所负责实验课程的准备和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a) 做好实验项目的管理。根据所负责的实验项目的开设执行情况,负责填写每学期的“实验项目开出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经实验室主任审核确认后,并于第十八周前分别报到学院中心实验室和学院备案;
b) 负责排出实验课程表,经实验室主任审核确认后,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报到学院。
二、 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
1. 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
如有更改或增减,必须经专业所在系组织论证审查后,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查。经同意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各专业负责编制本专业所有实习项目的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指导书。
3. 实习项目的执行
a) 实习的指导老师必须在实习项目开始前由各系确定并报学院。
b) 各专业系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按照有关的文件要求,在实习项目开始前,完成有关具体实习计划和实习任务书的编制。
l 实习计划的具体编制,应与实习单位反复沟通确认。经过双方确认后,一式两份填写,并在实习开始前一周报学院教研办。有关的实习指导书和具体的实习任务书,应于具体实习项目开始前发放给学生。
c) 实习开始后,指导老师应作好以下的工作:
l 积极做好出发前的实习动员工作。发放实习任务书,认真学习实习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准备好实习资料和劳保用品。
l 实行逐日考勤制度,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实习。
l 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和专业的生产劳动。
l 与实习单位加强联系,争取对方的指导和帮助。利用实习机会适当承担生产任务、技术改造、技术咨询、专题讲座和科研等工作,组织学生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等。
l 负责实习队的交通、食宿和经费开支等事项的落实。
l 实习结束时听取实习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实习生对实习单位的建议,以便双方今后更好地合作。
l 根据实习成绩评定标准作好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完成实习生的鉴定(毕业实习要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实习总结。
d)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作到:
l 听从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全面按时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实习项目,完成各项实习要求。
l 遵守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队的统一安排和统一指挥。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
l 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定和纪律,确保安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机器设备。对实习期间违反纪律者,指导教师要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听候处理。
l 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若因故因病不能参加者,必须持有关单位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向指导教师请假,经学院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方能准假,事后要补实习。无故不参加实习、推迟到实习地点或提前返校、回家者,以旷课论处。缺席累计达到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l 实习不及格不能补考,必须重修。重修实习只限一次,所需费用由本人自理。非单独考核成绩的实习,其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相应课程的学期总成绩。
l 维护学校荣誉,发扬团结友爱精神,注意搞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在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三、 毕业论文(设计)
1. 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一人一题。由几名学生共同参加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小课题。
2. 选题原则:
1) 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 理论联系实际,尽可能与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实际需要相结合,鼓励跨学科、
跨专业组织选题。
3) 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
4) 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鼓励学生创新。
5) 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课题。经指导教师推荐、学
院领导同意,认为确实具有同等水平的成果,亦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但必须严格审查。
3. 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的要求
1) 毕业论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根据课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撰写一篇不少于12000字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题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
2) 工程设计类: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定数量的工程图,其中至少有1张(2号以上含2号图)手工绘图;图纸绘制要符合国家标准,经审核后审核人要签名。一份20000字以上的设计(计算)说明书;参考文献及技术资料不少于10篇。
3) 一篇完整的毕业论文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具体的格式与要求按照《广州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规定》严格执行:
a) 标题(标题应简明突出、有概括性。标题字数要适当,不宜超过20个字);
b) 摘要和关键词(论文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不少于200字,外文摘要不少于200个左右实词,有不少于7个完整的句子关键词3-5个为妥。);
c) 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即:1……、1.1……、1.1.1……),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附录也应依次列入目录。);
d) 论文主体( 包括前言、正文与结论);
e) 参考文献或资料;
f) 附录
g) 致谢。
4)毕业论文(设计)计算机打印排版规范和装订格式,严格按照《广州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规定》执行。
5) 其他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学校和学院其他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四、 其他与实践教学质量相关的实施细则,参照广州大学教学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五、 本细则从 2006年 1 月 1日开始实施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5年12月
1、关于将实习计划提交问题,请最好于实习前三周将实习计划提交到学院教研办,因为教研办提交到学校还有一个周期的。
2、能不能把每学期的实习费用下发到相关系所,由相关系所根据其实习的具体事项进行经费的汇总,然后提交到学院,最后学院再出总的实习经费方案。
3、关于事后补实习,实践性的课程应该是只能是跟着下一年级补做。